兒子下課回來很沮喪的說他今天把同學的眼鏡踩破了,當時我第一時間就想說踩壞了人家的眼鏡當然就得陪人家!但是得問一下兒子怎會那麼不小心?他說是上童軍課,老師要做搶答活動,先要大家把桌子排成U字型,當時搬動桌子時同學不小心將眼鏡弄掉到地上而不自知,活動開始後,我兒子搶答跑向前去,突然叭的一聲,將人家的眼鏡踩破了!


聽起來兒子也是有點無辜,賠錢是應該賠,但是對方要他賠全額似乎有點不合理,各位您覺得應該怎麼處理比較恰當?請公正的說吧!不必介意我是多可愛的小柯柯!


後記:經過班導師的裁決,我兒子要付200元,他同學付400元,我覺得很合理,事件終於落幕。


兒子說:煩死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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